電白縣古時(shí)為百越族人聚居地,南北朝和隋時(shí),為俚人的活動(dòng)中心。俚人的生活習性是“水行而山處”,日常據山洞,“巢居崖處,盡力農事”,也常下江、下海,“以船為車(chē),以楫為馬,往若飄風(fēng),去則難從”,諳熟水性。唐宋后,漢人自福建、粵北大量移入,俚漢同化,這些人“以舟楫為家,采海物為生”,形成了電白沿海一帶的疍民。
在封建社會(huì )及民國時(shí)期,疍民被視為下等人。他們不準上岸定居,不許與陸上人通婚,不許入學(xué)讀書(shū),不準穿鞋著(zhù)襪。有的雖準許上陸定居,也只能于海灘上搭高腳木屋居住,俗稱(chēng)“疍家棚”。解放后,電白縣地方政府取消一切歧視疍民的陋規。人民公社化時(shí),于水東、博賀相繼成立了水上人民公社,稱(chēng)疍民為水上居民。后又劃建水上居民新村,原居住的海邊高腳木屋,相繼全部拆除。水上居民與原陸上居民已基本同化,但水上居民由于一千多年所形成的一些特殊風(fēng)俗習慣至今仍有保留下來(lái)。
特色民居
舊社會(huì ),疍家多以艇為居室,一家數口擠住其中,也有三代、四代合住一艇的,艇就是家,因此,豬、三鳥(niǎo)等家禽也在艇舷邊圈養。另一些獲準上陸居住的疍戶(hù)則于緊靠圩鎮的海濱,搭木棚聚居。這種木棚以竹木為架,以木皮或竹籬為墻,以茅草為頂,以一些光滑的木條、木板釘合為地板,以板為鋪,不另設床。這種木棚小的僅幾平方米,大的也不超過(guò)10平方米,一律為鴿籠式的高腳吊樓。海潮漲時(shí),棚底與海水僅隔幾厘米,如遇暴潮,棚板則為其所沒(méi)。解放后,疍民雖陸續上岸建房居住,水東的海濱新街,博賀的水上居民新街幾乎都是疍民聚居的樓房,但他們大多數仍保留著(zhù)居住艇、棚的習慣。樓上地板多用優(yōu)質(zhì)木板鋪就,光潔锃亮,一塵不染,以板為鋪,不另設床。
生活習俗
男人嗜酒。過(guò)去,多穿長(cháng)不過(guò)膝的唐裝褲,衣服多為染以薯莨水的粗棉布,今已與一般居民相同。女人普遍帶耳環(huán)、項鏈、手鐲,穿鑲花邊的唐裝衫褲,腰扎繡花圍裙,戴“銅鑼帽”,帽帶與衫褲均以銀線(xiàn)紡織而成,今為多色尼龍絲線(xiàn)。
民俗婚慶活動(dòng)
婚嫁,男女青年多于月白風(fēng)清之夜以互唱漁歌表達情意,然后男方托媒人以金銀鏈為聘禮到女家求婚。再以送繡圍裙之布為催婚信物?;榍?0天,新娘便開(kāi)始哭嫁,俗稱(chēng)“唱嘆歌”。結婚當天,媒人先將男家彩禮,用一圓形銀盤(pán)盛裝,送到女家。女家組織10多名年青女子,穿著(zhù)美麗的衣服圍著(zhù)銀盤(pán)歌舞,以示慶賀。然后由四個(gè)命好(三代同堂以上,子孫齊全者)的漁婦背著(zhù)新娘送到男家,送嫁的禮隊由一名美麗的姑娘撐著(zhù)大紅羅傘前行,八音樂(lè )隊、禮盒和載歌載舞的送嫁妹隨后。禮盒中放著(zhù)一只大碗、一雙筷子、一條花邊圍裙、一頂“銅鑼帽”,其它禮悉如一般陸上居民。另外,疍家還有一種婚俗,新郎不在家也可結婚。如果新郎出海在外,新娘可在子夜過(guò)后按一般禮俗入夫家,新娘只要在神臺上燒一炷香便算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