畬族婚姻普遍實(shí)行一夫一妻制。一般同姓不婚,都在本民族內部盤(pán)、藍、雷、鐘四姓中自相婚配。由于姓氏少,加上居住分散,故同姓不同房的或五輩以外的也可以通婚,但比較少見(jiàn)。昔日,畬族青年男女婚前有戀愛(ài)的自由。一般通過(guò)對唱山歌來(lái)選擇伴侶。過(guò)去一般都是早婚,在14—15歲就開(kāi)始結婚,最遲不超過(guò)17—18歲。20歲以上結婚的為極少數。雖然畬族青年男女有戀愛(ài)自由,但結婚還須征得父母的同意。若父母不同意就自行結婚,會(huì )遭人議論。畬族的婚姻,包括婚嫁、招贅、再嫁等。
婚嫁
明、清以后由于受漢族的影響,畬族婚嫁的一整套繁文縟節,同漢族大體一樣,從物色對象到完婚,基本體現了漢族問(wèn)名、納吉、納采、納征、請期和親迎等婚姻六禮。不過(guò)因時(shí)代的不斷變化而簡(jiǎn)化為提親、定親、報日子和迎親。畬族現尚存的“作表姐”、“作親家伯”婚俗頗有特色。“作表姐”即閩東一帶快要出嫁的姑娘應舅父之邀到外婆家作客(即“作表姐”)。姑娘在外婆家受到幾天的隆重接待后,她的母親以糯米糍粑感謝大家,然后帶女兒回家,等待出嫁。“作親家伯”,是流行于閩東、浙南畬族地區的一種迎親習俗。結婚前二天,男方派遣一位好歌手——“親家伯”(浙南稱(chēng)“赤郎”和“行郎”)偕媒人送彩禮到女家“叫親”。到女方家后主要以唱歌增添喜慶。
招贅
畬家只有女兒而無(wú)兒子的家庭,多行招贅,畬族中男到女方落戶(hù)比較普遍,甚至有少數人家把女兒留在家里“招兒子”,而自己的兒子反而給別人家當兒子。畬民若是家庭土地較多、房屋較寬敞,雖有兒子亦把女兒留家招贅;若地少難分、屋窄難居,為了維持家庭土地,數子不能全留在家中,往往把長(cháng)子外的數子外出作贅婿,若父母溺愛(ài)某子,亦可把他留下,把其他兒子贅出去。女婿上門(mén)按例必需改姓,特別是漢人入贅者更要改姓,孩子從母姓;族譜載:“無(wú)子而產(chǎn)育有女者,即將其女留家招贅,入贅為嗣,此是祖宗血脈,有所遺留也,可入正系圖派矣。”對上門(mén)女婿不予歧視,其家庭地位和財產(chǎn)繼承權都是平等的。招贅時(shí),女方還要給男方送禮或給一定數量的錢(qián),作為贍養男方父母的養老金?;槎Y儀式與娶媳婦基本相同。不同的是女婿上門(mén)多為步行,也很少有嫁妝。有的地方女兒招贅,繼承財產(chǎn),養老送終,所生兒子兩家對分,長(cháng)子從父姓,次子從母姓?;楹筇扔兴?,不愿在女家過(guò)活,允許出走,出走前需付一筆雙老贍養金。
續娶與再嫁
畬族男子中年喪妻一般都要續娶;畬族亡夫的寡婦也可再嫁。但其儀式已不如娶一次(或嫁一次)的隆重。尤其是寡婦再嫁多少有些卑視。
歷史上畬族尚有“搶婚”、“姑換嫂”、“對婚制”、“服務(wù)婚”等婚俗。畬族過(guò)去同姓如結婚,外村人可以來(lái)?yè)尰?。例如甲村姓雷與姓雷的結婚,則乙村姓鐘的可以把女的搶回,與其本村未婚男子結婚。這種搶婚現象在1949年前曾發(fā)生過(guò)。寡嫂與叔叔不得結婚,認為“大哥為父,大嫂為娘”,結婚是不合理的,不但本村老人反對,而外村同族的人也可以搶婚。“姑換嫂”,即以親妹妹跟對方換娶妻子。“對婚制”,即多男子之家,以男子與多女子之家互相對換,一方受女為媳,一方得男為贅婿。“服務(wù)婚”,即貧苦之家的男子無(wú)力娶妻,往往到女家做工三年,以工資報酬,抵還聘金,三年期滿(mǎn),攜妻返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