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陽的杜先生年近60歲,孩子拿一萬元錢讓他出門旅行,杜先生就在一家名為沈陽祥云分時度假有限公司(下簡稱祥云公司)報了名。但幾個月過去了,杜先生既沒有被安排旅游,也拿不回已經交納的旅游款。“我本來打算去臺灣旅游的,但合同里面沒有出團時間,還規(guī)定旅游需要我自己組織20人。”杜先生說,這讓他很無奈。
市民杜先生原打算去臺灣旅游,向一家分時度假公司交納了1萬元后,卻被告知需要自己組織20人才能夠成行。杜先生多次找到分時度假公司,公司則建議杜先生再交納2萬元賺高額利息。
杜先生質疑:我交的錢是想去旅游的,咋變成集資賺利息?
投訴:交錢想旅游卻成了集資
沈陽的杜先生年近60歲,孩子拿一萬元錢讓他出門旅行,杜先生就在一家名為沈陽祥云分時度假有限公司(下簡稱祥云公司)報了名。但幾個月過去了,杜先生既沒有被安排旅游,也拿不回已經交納的旅游款。“我本來打算去臺灣旅游的,但合同里面沒有出團時間,還規(guī)定旅游需要我自己組織20人。”杜先生說,這讓他很無奈。
合同簽訂后,杜先生幾次聯絡祥云公司,都被告知“暫時沒有人想去臺灣旅游”,建議他等一等或者自己組織20人,再由公司帶領前往臺灣旅游。“我組織不了20個人,也等了好幾個月了,覺得已經去不了臺灣,找他們想退錢,他們卻不答應。”杜先生說,祥云公司曾多次表示,讓他再存點錢,可以用賺得的利息去旅游。“他們也讓我再交2萬元,說利息很高,完全可以用利息錢旅游了。”杜先生說,但是他懷疑這種集資的方式不靠譜。
暗訪:集資年利息超20%
3月22日,記者來到祥云公司求證。一名工作人員稱,公司主要是組織分時度假的,組織旅游活動很少。工作人員稱,公司分VIP會員與普通會員,可以享受不同的折扣與返利待遇,“說白了,會員的區(qū)別,就是交多少錢的問題,”工作人員說。
祥云公司陳經理承認公司有高息集資行為。記者問:“咱們這兒加入會員還給返錢?”陳經理答:“那是針對會員的一個福利,必須成為會員才能參與返錢活動,不是會員辦不了理財項目。”記者問:“利息比銀行利息高么?”陳經理答:“高一點。但不是你有多少都收進來的,公司這邊有需要的話收你的錢,沒有需要就不收。收你錢還要付利息。”記者問:“利息是多少?”陳經理答:“年利率20%多點兒,23點幾”。杜先生告訴記者,目前定期存款的年利率是3.5%,祥云公司承諾的23%的年利率比國家法定利率高出6倍多,這對一些老年人產生了不小的誘惑。
陳經理承認,即使交錢成為會員,也不可能想旅游就可以成團去旅游,“像臺灣這樣的地方,需要等或者自己組織20人,三亞、西雙版納等四個地方隨時都可去。”陳經理說,他們的會員基本都是五六十歲的老年人,年輕人比較少。
旅游局:這家不是旅行社
“分時度假”其核心概念就是消費者購買酒店的使用權,然后和分時度假公司約定使用酒店的具體時間。記者發(fā)現,祥云公司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上只寫著“咨詢服務”,并沒有旅游業(yè)務資質。
記者隨后從沈陽市旅游局質監(jiān)所了解到,如果單純進行銷售酒店使用權的“分時度假”業(yè)務,只要有工商登記就行,但是如果經營組團旅游性質的業(yè)務,就必須得到旅游部門的批準。旅游部門在電話中確認,祥云公司目前沒有旅游經營資質,所謂與旅行社合作也沒有法律依據。
遼寧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的王大成政委告訴記者,他們在工作中也發(fā)現“專盯”老年人的現象,“一般來說,老人們已經退休了,想有事兒干,如果想投資,要到工商部門去看看,是不是注冊了,經營手續(xù)是不是合法,不要被高額回報所迷惑。”王政委說。
“分時度假”有七大陷阱
一是打漂亮的招牌;二是低價誘惑;三是設合同陷阱;四是鼓吹極具欺騙性的投資獲利;五是混淆視聽;六是采用長時間“洗腦式”宣傳;七是誘使消費者高額付款。
記者 梅天磬 攝影 常晟罡
多知一點
啥叫分時度假?
分時度假,就是把酒店或度假村的一間客房或一套旅游公寓,將其使用權分成若干個周次,按10至40年甚至更長的期限,以會員制的方式一次性出售給客戶,會員獲得每年到酒店或度假村住宿7天的一種休閑度假方式。并且通過交換服務系統(tǒng),會員把自己的客房使用權與其他會員異地客房使用權進行交換,以此實現低成本的到各地旅游度假的目的。